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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花博農民市集第1梯次 開始報名囉!
日期:2017-01-19    資料來源:622李芳儒聯絡人:臺北市議員李芳儒    聯絡資訊:tcc9913@tcc.gov.tw
106年花博農民市集第1梯次 開始報名囉!

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 106年1月23日(星期一)
報名方式:
傳真:02-27205996
mail:8a-awai0713@mail.taipei.gov.tw
※傳真或E-mail後請來電確認是否確實傳送成功 聯絡資訊:楊小姐收(02-27206001#32)

《106年度臺北花博農民市集全國農特產品展售活動第1梯次》
一、展售期間:
2月25日至3月26日(共5週次)。每週六、日,展售時間自上午10時至下午6時止。

二、報名資格:
年滿20歲,具原住民及農民身份,報名時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農民身份相關證明文件。以設籍臺北市並具備農民身份之族人優先報名(禁止以人頭報名,若經檢舉屬實一律撤銷資格),非農民身份之族人僅可報名展售手工藝品。
  • 為符合花博農民市集展售農民自產優質農牧產品之原則,報名以本市農民優先,若有剩餘攤位,再由販售手工藝品之族人進行抽籤。
  • 請於報名前確認個人工作時程規畫是否能符合參展規範,為維持參展品質,避免浪費主辦單位物力及行政資源,正取參展人任意棄權者,將不受理106年度之報名。
  • 原民會將依照參展規範審查報名品項,請於報名前詳閱參展規範,不合格品項一律不受理報名。依參展規範第六點規定,展售之產品應以生鮮蔬果為主,農、漁產加工品為輔,並以地產地消為限,不得展售進口農、漁、畜產品。散裝冷飲、熱食,不開放販售。
  • 抽籤日期: 106年1月23日17時在原民會會議室,若有異動,以原民會電話通知時間為準,將就合格報名者抽出10名為正取參展人,其餘為備取席次,若有正取人員因違反規定受撤銷資格之處分,由備取人員依號碼次序遞補。
  • 請參展人務必配合台北市農會管理人員現場稽查工作,若有態度不佳不配合稽查之情事,原民會將於下一梯次拒絕受理報名。 

三、現場展售人員須為原住民參展人本人,或出具新式戶口名簿證明為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兒媳、女婿等之親屬關係者。

四、本次展售活動參展注意事項如下:
  1. 為保障國人健康,為消費者做好食安把關工作,報名參展者所販售之產品均須符合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及「臺北市花博公園圓山廣場全國農特產品展售活動參展規範」之規定。
  2. 報名參展者應配合本會針對報名品項所附檢驗證書之相關審查措施,及本會於展售期間之管理督導措施。
  3. 每一項農產品或農產加工品均需附上一年內之檢驗證書,無檢驗證書之產品為不合格,請勿填入報名表,否則不予受理報名。
  4. 偽造、過期或產品名稱不符之檢驗證書一律為不合格,不予受理。
  5. 活動主辦單位每週皆會抽驗各攤位展售產品,若檢驗不合格將取消資格並停權一年。
  6. 參展者不可在現場販售與送驗合格產品來源不同之同項產品(例如:以合格之有機稻米送驗取得證書,卻用同樣包裝販售成本較低之非有機稻米),若發現有魚目混珠之情形,本會將視情節輕重令其將產品下架或取消參展資格,產品若經抽驗或民眾檢舉涉及食安問題,由參展人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。
  7. 參展者不可於展售現場私自販賣未列入參展報名表之品項,若經查報或檢舉有上開情事,本會將視情節輕重令其將產品下架或取消參展資格,產品若經抽驗或民眾檢舉涉及食安問題,由參展人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。
  8. 產品售價請按合理之成本結構及參考市價訂定。
  9. 受本會電話通知補件者,請於1日內以傳真或E-Mail方式補件,逾期不受理。

五、欲報名者請自行下載本活動附件。

資訊來源:臺北市政府原民會
上版日期:2017-01-19